10.3969/j.issn.1000-3541.2014.05.014
唐后期藩镇长吏的行政风格与北宋南方主客户比例之关系
两税法实施后,唐代外来侨居人户,称客户,本地土著户则称为主户。至宋,主户指城市有房产或乡村有田产应缴税服役的人户,分坊郭主户和乡村主户。客户指城市无房产或乡村无田产的人户,分坊郭客户和乡村客户。北宋南方主户较多,客户较少,与唐后期藩镇长吏的行政风格有关联。在直接方面,诸道长吏注重蠲减赋役、赈恤灾民、打击豪强、兴利除弊;间接方面注重平均户税、平准物价。这些施政措施保护了小农经济。加之五代时期,南方政权又相对稳定,所以,造就了一个广大的自耕农集团,从而奠定了北宋时期南方主户较多、客户较少的基础。
唐代、宋代、主户、客户
K23(封建社会(公元前475~公元1840年))
2014-10-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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