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3541.2011.03.024
论意识形态的社会功能——兼谈卢卡奇《社会存在本体论》中的意识形态思想
意识形态是一个具有积极的、中性涵义的概念,它是社会得以运行的重要精神力量,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因此,意识形态的特征主要是从它在社会过程中所执行的功能里产生出来的,从根本上讲,意识形态形成的重要标志也完全体现在它的社会功能上.时于意识形态所具有的如此强大的社会功能,卢卡奇相关的研究给我们提供了重要的理论资源,但他的意识形态理论至少存在两个基本问题:(1)将意识形态的产生仅仅归因于社会存在,这极易陷入一种社会存在的物质决定论;(2)将意识形态的社会功能仅仅归结为解决社会斗争.作为解决社会斗争的某种手段,这又缩小了意识形态所具有的丰富的多层功能.
意识形态、社会功能、卢卡奇
B036(历史唯物主义(唯物史观))
2010年度教育部纪念建党九十周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10JDJNJD082;2009年度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研究项目09DG36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1-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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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