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6-2118.2022.04.027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质量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规定》的通知吉建质〔2022〕5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梅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加强对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和质量检测机构的信用评价管理,进一步发挥信用监管作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工程监理企业、建设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吉林省、质量检测、企业质量、检测机构、城乡建设、管理规定、评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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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26.9;F284;TU716
2022-09-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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