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6-2118.2019.05.025
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为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全省建筑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等,结合本省实际,现将《吉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4
2019-11-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8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