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6-2118.2017.03.025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国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有关中央企业,有关行业协会:为指导和促进”十三五”时期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 ”2017”19号)和《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我部组织编制了《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住房、城乡建设、建设部、建筑业发展、规划纲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人民共和国、组织编制、中央企业、行业协会、健康、建设事业、规划国土、自治区、直辖市、国办发、北京市、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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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9;TP3
2018-0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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