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8106.2012.03.021
股份公司章程限制股份转让的经济学分析——兼谈《公司法》第138条之完善
股份自由转让权是股东的一项初始权利,在法律未禁止的情况下,股东可以以之与股份公司交易,由公司章程限制股份转让,从而形成新的更有效率的权利安排.公司章程限制股份转让应以提高效率为目的,并应具有合理界限.我国公司法中关于股份转让方面的规定存在结构性的缺陷,应遵循经济逻辑予以完善.
公司章程、股份自由转让、权利安排、经济学分析、立法完善
DF411.91(经济法、财政法)
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后金融危机时代公司治理规制创新研究”11YJA820083
2013-01-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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