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8106.2003.03.004
我国民间资本参与铁路建设的法律障碍
一些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表明,民间资本以BOT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能够较好地解决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之间的矛盾.随着民间资本实力的壮大,我国已有大量民间资本以BOT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但少有民间资本参与铁路建设.为解决铁路建设资金不足并为民间资本提供新的投资机会,我国应加快铁路投资体制改革,修改铁路法、担保法、公司法、税法等相关法律,制定详细优惠政策,扫除民间资本参与铁路建设的诸多法律障碍,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铁路建设.
民间资本、BOT方式、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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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530.31(铁路运输经济)
2003-10-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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