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13X.2018.01.031
税率简并后的农产品增值税政策及问题探讨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自2017年7月1日起将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纳税人销售农产品税率调整为11%.为配合增值税税率的简并,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5月23日发文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税率简并体现了国家的政策导向,对涉及农产品的行业将产生重大影响.通过对简并增值税税率后农产品增值税政策解析,发现政策的几大亮点,并提出了纳税人会计核算更加复杂;进项税额抵扣的范围加大等问题,据此进行了深入研究.
税率简并、增值税、农产品、进项抵扣
F014(经济学基本问题)
2018-08-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7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