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13X.2011.12.095
以人为本理念下的高校法律素质教育
大学生是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他们的法律素质状况关系到国家法治现代化的进程,因此在高校加强大学生的法律素质教育尤为重要。但我国大部分高校现有的法律素质教育模式缺乏以人为本的理念,很难适应当前学生多样化和个性化的需求。高校应从以人为本的理念出发,从教育理念、教育内容和教育途径三个方面对现有的法律素质教育模式加以改革。
以人为本、法律素质教育、教育理念
G461(教育行政)
安徽大学211工程三期教学质量工程项目39030074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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