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13X.2011.12.026
论高铁运输事故中的民事赔偿责任--以温州动车追尾事故为例
近年来,我国高铁建设速度不断加快,但不可避免地也出现了不少事故。高铁运输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后,应当由铁路运输企业依《合同法》或《侵权责任法》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同时应根据各位受害人的具体实际情况,可以在死亡赔偿标准相同的基础上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
高铁运输事故、人身伤亡、民事赔偿
D916(法学各部门)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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