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13X.2009.06.027
从"流氓软件"公证受阻,谈我国公证的业务范围
对于"流氓软件"能否进行公证的问题,引发了关于我国公证业务范围的激烈讨论."流氓软件"属于计算机软件,对其公证属于保全证据公证,是<公证法>明确规定的公证类型.我国<公证法>对公证业务范围的规定过于保守,对存在的问题缺乏清晰的规定.因此,既要明确和厘清公证中存在的问题,又要依法不断拓展公证的业务范围.
流氓软件、公证、业务范围、建议
DF523.9(民法)
2009-12-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6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