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13X.2009.06.020
服务贸易非歧视原则述论
非歧视原则是WTO多边协议群的重要支柱,通过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的互为补充、相辅相成来共同实现.因为服务贸易具有无形性、难以海关为界区分、各国水平差异极大、协议不成熟等特征,所以,非歧视原则在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中的适用既有继承,又存在区别,集中体现为最惠国待遇的一般义务和国民待遇的具体承诺.我国服务贸易领域在非歧视原则的适用上必须严格遵循,同时灵活运用.趋利避害.
服务贸易、非歧视原则、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
F740(国际贸易)
浙江省科技厅面上科研软科学项目2007C25007
2009-12-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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