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1212.2021.02.010
环境污染评价标准与环境污染犯罪定罪原则研究
若要以刑法为依据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概念上制定相关的定性定量的标准,只有在标准明确、定性定量清晰的前提下,才能够根据环境犯罪的组成要件科处刑法.为此,文章首先将模糊聚类最大矩阵原理和模糊决策中的综合评判法结合起来,组建模糊聚类法,实现对环境污染程度的最优评判.在此基础上,对污染因子的类别进行划分,为环境污染犯罪定罪提供有效的理论依据.最后,结合相关的环境污染评价标准对环境污染犯罪的具体定罪原则展开探析.
环境污染评价标准、环境污染罪、犯罪定罪原则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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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32(环境规划与环境管理)
长安大学项目300203110016
2021-03-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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