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1212.2012.06.014
“创设”抑或“改进“——环境行政拘留设置探微
2010年新施行的《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10条“处罚种类”中明文增加“行政拘留”,从而被误读为创设了中国环境行政处罚的新型罚种,然而通过对于环境行政拘留立法的梳理可以发现相关规定仅仅是一种“改进”而非“创设”,并且在展现亮点的同时存在需要进一步完善的盲点区域。
环境行政拘留、行政处罚、立法、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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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32(环境规划与环境管理)
“中美环境法律实施比较研究”2009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项目09YJC820045基金项目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2-09-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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