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1212.2008.05.051
矿地复垦执行保证金的法治化问题研究
矿地复垦的市场调控失灵导致负外部性经济效果,政府命令与控制型因信息和寻租而同样失灵;保证金是弥补两个失灵时基于市场的政策工具,但要与矿地复垦协议共同使用.保证金的功能是担保矿地复垦合同的履行.复垦合同属行政管理中相对人自愿诺成行为,具有行政与民事的双重属性.行政机关的优益权和矿地验收决定等引起的争议属行政纠纷,救济要平衡合同主体双方,矿山利益和公共利益都要保护.这一切都要依靠理论研究、体制改革、培育中介机构等系列基础工程.
矿地复垦、保证金、行政合同、救济
33
X197
2008-07-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190-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