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行政法法典化的理念与理论基础
生动的立法实践及法典化的发展态势业已表明,行政法法典化是一种必然的趋势.新时代行政法的法典化要以行政实践需求为导向,基本旨趣应在于完善和发展行政法制度及理论体系,并立足于行政实践为行政充分授权,以促进行政权高效运行,促使行政对社会关切问题及时作出回应,进而深化改革,优化管理和服务,充分调动行政活力、社会活力、市场活力.但传统以规范主义和控权论为基础所建构的行政法理论体系,陷入了将行政法及行政程序等同于控权工具的理论认识误区.面向行政的行政法及其法典化的理念和理论基础,应超越行政权"恶性""侵益性"的预设,由规范主义"控权"转向功能主义"授权","授权论"应成为中国行政法学理论基础的认知模式.
行政法法典化、行政授权、行政活力、程序适度优先、授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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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3(行政法)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JZD021
2022-10-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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