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从宽的制度确信与刑法确认——从法社会学进入法教义学
认罪认罚的阔步前行潜伏着制度危机,必须对制度的历史起源与社会基础进行法社会学视角的追问,从而确信该制度的历史必然性和社会必要性.在此基础上,运用刑罚上积极的一般预防主义确立认罪认罚制度的法教义学地位,即积极的一般预防情节,据此可以化解司法困惑,得出认罪认罚制度的适用应采用精准的量刑建议,其适用于公诉后一审结束前,适用案件原则上不能上诉以及其他适用限制等结论.
认罪认罚从宽、社会治理、法规范确信、积极的一般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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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61(刑法)
最高人民法院重大司法调研课题
2022-06-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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