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合一模式的演进及民法典编纂中的创新性选择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民商合一模式的演进及民法典编纂中的创新性选择

引用
民法和商法的关系是我国民法典编纂中的一个疑难选择.作为现代民商法渊源的《汉穆拉比法典》和罗马法是将民商一起规定的.法国关于商品经济的立法开始分为民法典和商法典,谓之民商分立模式,并为德日仿效.瑞士则于民法典中规定了商法内容,开创或恢复民商合一模式,为意大利等国追随.泰王国相关立法,内容上同于瑞士、意大利民法典,形式名称上则为民商法典.旧中国国民党立法虽采民商合一模式,但法典名称上如同瑞士、意大利仅称为民法典,而法典内容上的公司、票据等典型商法则以单行法形式独立存在.美国关于商品经济立法直呼其统一商法典,为英美法系中的新模式.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提出“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编纂民法典”,表明了民法典在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中的基础性核心地位.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民法总则》坚持民商合一并颁布施行.但对其合一方式或所定商事规范见仁见智,法典其他编的编纂正在进行,故仍需对法典编纂提供智力参考,且法典颁行也并不影响学术之继续探讨.从对民商合一模式演进的研究中,仍然可见能给我国民法典编纂以新的启示和科学创造性选择.在四种民商合一模式中,名副其实、内容简约的模式是更为理想的新模式.

民商合一、市场经济、民法典

12

DF51(民法)

2019-06-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4页

65-78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北方法学

1673-8330

23-1546/D

12

2018,12(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