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社互动:创新社会管理背景下的行政法新模式
在我国“全能政府”的传统治理模式难以满足社会发展需求的情况下,吸收公众的广泛参与和社会组织的协同治理成为公共行政改革的必然选项.同时,在加强创新社会管理背景下,社会管理的行政模式也由传统的“机关行政”向“公共行政”转变,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也不再是一种领导和被领导、指挥和被指挥的关系,而应该是一种平等合作、政社良性互动的关系.现代行政法也是以民主行政和合作治理为基础的行政法,更强调社会的自治和参与.因此,当代公共行政社会化背景下的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理应是一种合作信任关系,相应地公共行政模式也就是“政社互动”新模式.
政社互动、社会管理、协力行政、公共行政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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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3(行政法)
江苏省政府法制重点课题“社会管理创新与政府法治建设研究”项目编号2011sfzy02
2013-12-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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