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法视野下的《合同法司法解释(二)》悬赏广告规定之质疑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比较法视野下的《合同法司法解释(二)》悬赏广告规定之质疑

引用
悬赏广告自古有之,今日犹然,且日益普遍.关于悬赏广告法律性质之争论,也从未止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3条虽对悬赏广告作出了规定,但较为原则且并未明确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笔者认为,对悬赏广告法律性质之确定,应借鉴德国等大陆法系诸多国家之立法例,采单独行为说为宜.

悬赏广告、契约说、单独行为说

5

DF418(经济法、财政法)

2011-09-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49-58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北方法学

1673-8330

23-1546/D

5

2011,5(3)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