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制度与非物质传统资源的保护
商标保护制度是非物质传统资源保护体系的重要且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是其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所不可替代的.商标权对非物质传统资源的保护比较直接有效,虽然也有其局限性,但通过驰名商标、证明商标等积极保护措施以及防御性保护措施,确实能够发挥重要作用.在商标法中增加有关非物质传统资源的规定也是完善我国商标权制度的需要.
商标、非物质传统资源、非物质文化遗产、防御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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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23.3(民法)
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研究"项目编号11532126的研究成果
2010-08-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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