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6966.2012.19.010
我国四年内将彻底淘汰百草枯水剂
2012年4月24日,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第1745号公告,对百草枯采取限制性管理措施,逐步淘汰百草枯水剂在国内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将停止核准百草枯新增母药生产、制剂加工厂点,停止受理母药和水剂(包括百草枯复配水剂)新增田间试验申请、登记申请及生产许可(包括生产许可证和生产批准文件)申请,停止批准新增百草枯母药和水剂产品的登记和生产许可.
百草枯、生产许可证、水剂、逐步淘汰、质量监督、田间试验、检验检疫、管理措施、公告、登记、信息化、限制性、农业部、加工厂、制剂、销售、文件、国内、国家、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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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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