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1日起出境种苗花卉生产执行新规定
@@ 自2007年12月1日起,未获得注册登记的企业,不得从事出境种苗花卉生产经营业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近日发布的<关于加强进出境种苗花卉检验检疫工作的通知>,对进出境种苗花卉生产经营企业作出相应规定.这也是我国为确保进出境种苗花卉质量和安全,防止疫情传播扩散,采取的应对举措.
进出境、种苗、花卉生产、检验检疫、注册登记、质量监督、应对举措、经营企业、经营业务、传播扩散、疫情、通知、国家、安全
TP3;S41
2008-05-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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