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联合发表禁止高毒农药使用相关事宜的公告
@@ 国家农业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禁止高毒农药使用的公告指出,为贯彻落实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以下简称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削减计划,确保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在农业上使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农药使用、有机磷农药、甲胺磷、国家发改委、甲基对硫磷、质量监督、全面禁止、农业部、检验检疫、公告、工商管理、久效磷、磷胺
S57;S43
2007-09-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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