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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0-6966.2004.09.038

进京动物屠宰检疫工作的八点要求

引用
@@ 1.认真填写索证登记记录,严格执行查证验物 1.1查证凡进入屠宰厂的运输动物车辆必须持有<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外埠进京动物必须从指定路口进入,检疫证明上并黏有许可动物进京专用标志和通过北京市公路兽医卫生检疫监督站入境路口专用章.

进京、动物检疫、屠宰厂、合格证明、卫生检疫、专用标志、运载工具、路口、动物产品、产地检疫、查证、监督站、北京市、运输、消毒、兽医、入境、公路、登记、车辆

S8(畜牧、动物医学、狩猎、蚕、蜂)

2007-09-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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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6966

11-2222/S

2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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