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生前预嘱”(Living Will)
@@ 早在1976年8月,美国加州首先通过了”自然死亡法案”,允许不使用生命支持系统来延长不可治愈患者的临终过程,也就是允许患者依照自己的意愿自然死亡.此后,美国各州相继制定此种法律,以保障患者医疗自主的权利.这项法律允许成年病人完成一份叫作”生前预嘱”的法律文件.
自然死亡、生命支持系统、患者、法律文件、美国、成年病人、自主、治愈、医疗、权利、加州、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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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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