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3607.2015.11.002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简政放权,促进建筑业发展,现就建筑业企业资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取消《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中关于国家级工法、专利、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等考核指标要求.对于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不再考核上述指标.
住房、城乡建设、建设部、建筑业发展、企业资质管理、施工总承包企业、市场配置资源、生产建设兵团、国家级、科技进步奖、资质标准、考核指标、行业标准、简政放权、工程建设、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管理局、专利
TP3;TU9
2015-12-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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