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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1-4636.2014.09.023

安监总局:非煤矿山企业师傅带徒弟不少于6个月

引用
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国家安监总局近日下发《关于建立和完善非煤矿山师傅带徒弟制度进一步提高职工安全素质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非煤矿山企业要把师傅带徒弟工作纳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整体部署,师傅带徒弟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特殊工种可延长到12个月。<br>  近年来,师傅带徒弟这种有效的安全教育培训方式被许多企业逐渐弱化,相关规章制度和措施缺失,削弱了师傅带徒弟这一传统制度对保障安全生产的基础性作用。意见要求,师徒双方应本着自愿原则,签订师徒协议,并由企业相关部门备案。协议内容应包括培养目标、措施、期限,师徒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考核方式等。师徒关系及协议内容要在企业一定范围内公布,接受各方监督。

矿山企业、师傅带徒弟、保障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非煤矿山、规章制度、协议、自愿原则、整体部署、特殊工种、师徒关系、培养目标、培训方式、考核方式、监督管理、国家、措施、安全素质、安全教育、职工

G21;TU7

2014-09-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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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4636

35-1256/R

2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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