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经贸委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节选)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经贸委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试行)>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参照试行.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管理、基本规范、通知、市人民政府、自治区、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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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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