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交通险情应“避重就轻”
2009年7月30日上午,我驾驶长汀县维农客运有限公司县内中南专线闽FY2159号宇通牌19座中型客车,从南山镇载客(含驾乘人员共17人)往长汀县城区.约7时30分许(晴天),途经319国道南山路段(直线下坡、有效水泥路面宽9米、中心虚线、双向双车道、路右边沟深约1米)与相向第一辆大货车交会后,正与第二辆大货车交会时,大货车后方突然斜冲出一辆摩托车(骑乘车1人,欲超越大货车)至右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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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418.52(道路工程)
2012-0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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