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免费购物班车摔伤,超市应赔偿吗?
超市的说法是错误的.一方面,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侵权责任法》第37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购物、班车、超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权责任法、安全保障义务、群众性活动、娱乐场所、他人损害、公共场所、财产安全、组织者、经营者、管理人、银行、商品、商场、服务、车站、宾馆
U471.15
2012-0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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