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联合发布《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
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环保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等八部门近日联合公布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第32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的前身是于2007年3月1日起实施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修订后适用范围从“电子信息产品”扩大到“电器电子产品”,此外还扩大了这些产品中有害物质的范围,有望从源头上解决“电子垃圾”的污染问题.
2016-06-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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