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共体理事会关于医疗器械的指令93/42/EEC(续三)
@@ 附录ⅡEC合格声明(全面质量保证体系)1.制造商必须确保对于有关产品的设计、制造和最终检查按照附录第3条规定的经过批准的质量体系,并受附录第3条第3款和第4条规定的质量审核和第5条规定的共同体监督的制约.
欧共体、理事会、医疗器械、指令、全面质量保证体系、附录、质量体系、质量审核、制造商、同体监督、制约、声明、设计、检查、合格、产品
TU7;G4
2004-10-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4-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