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共体理事会关于医疗器械的指令93/42/EEC(续一)
@@ 第6条标准与技术法规委员会1.委员会应获得根据83/189/EEC指令第5条建立的常设委员会的协助.2.委员会代表应当递交所采取措施的草案.常设委员会应在委员会主席依据事件紧急程度规定的时间内就该草案提出意见,必要时,采用投票方式.
欧共体、理事会、医疗器械、指令、委员会主席、投票方式、紧急程度、技术法规、草案、事件、措施、标准
K71;R19
2004-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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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共体、理事会、医疗器械、指令、委员会主席、投票方式、紧急程度、技术法规、草案、事件、措施、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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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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