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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2-7932.2013.01.013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应关注的两个问题

引用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按照GB 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辨识确定,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记录辨识过程与结果""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

重大危险源、辨识、临界量、实际存量

13

X93;TD7

2013-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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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健康和环境

1672-7932

37-1388/X

13

201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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