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国家发改委等18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号,以下简称《备忘录》),对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实施有效惩戒,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制定本办法.
国家发改委、安全监管、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实施办法、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备忘录、主体责任、中共中央、人员、经营活动、改革发展、国务院、促生产
38
F40;F2
2017-08-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5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