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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管道法兰是否需要跨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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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专家或执法人员经常要求输送可燃、易爆物质的金属管道法兰要用导线跨接,防止发生静电事故.那么,金属管道法兰是否需要跨接?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跨接?笔者想就此问题做一下探讨.1工业管道金属法兰跨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年5月8日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文件《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一工业管道》(TSGD0001 -2009),对工业管道有下列定义:本规程适用于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工艺装置、辅助装置以及界区内公用工程所属的工业管道(以下简称管道).(1)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1MPa(表压,下同)的;(2)公称直径(注1)大于25mm的;(3)输送介质为气体、蒸汽、液化气体、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标准沸点的液体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液体的.

金属法兰、工业管道、管道法兰、管道安全技术、最高工作压力、质量监督、执法人员、易爆、液体、液化气体、特种设备、输送介质、可燃、检验检疫、监察规程、规范文件、公用工程、公称直径、工艺装置、辅助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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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17;TU8

2012-03-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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