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837/j.cnki.ahyf.2020.02.021
大同市住宿场所消费者卫生知识知晓情况调查
2011年修订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公布实施以来,明确了公共场所经营者作为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及对四类公共场所实行量化分级管理,住宿场所作为实行量化分级管理的重点公共场所之一,其卫生状况得到明显提升.但是,近年来卫生监督部门日常监督检查不易发现的住宿场所公用物品和顾客用具清洗消毒不规范行为被媒体和文献报道”1-4”.消费者是住宿场所卫生状况的直接体验者,是重要的社会监督力量,他们的健康权益意识和对卫生状况的重视程度,在督促经营者进一步做好卫生管理工作方面有着巨大的作用.本文旨在分析消费者卫生法律法规、卫生知识的知晓情况,为更好地开展卫生监督宣传提供依据,以便使消费者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住宿场所、消费者、卫生知识、卫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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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3.8(保健组织与事业(卫生事业管理))
2020-06-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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