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起细菌性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典型案例报告
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包括食物中毒)中毒原因(病原)的确定一直是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自2010年以来,安徽省报告的食物中毒事件中,“不明原因”中毒事件所占比例一直居高不下(约占1/4~1/3),这与食物中毒诊断标准[1]中规定的“必需从中毒食品、加工环境和病人生物样本中检出一致的病原物质,且能解释病人症状表现与发病,方可作为中毒原因(病原)”有关.本文报告的两起细菌性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案例,在中毒原因(病原)确定方面,基本满足了标准要求.
致病菌、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食物中毒、中毒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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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55(营养卫生、食品卫生)
2016-10-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97-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