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零差率药品使用情况案例分析
2008年12月19日,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上海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物价局)和上海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基本药品零差率的试行意见》,该意见确定了《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零差率收费西(中)药目录》,总计药品166种,其中西药87种,中药79种.但这一药品目录制度处于自然状态,并未强制实施.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了零差率政策后,仍可使用非零差率药品目录内的其他药品,且未对166种零差率药品的配备使用率作出规定.现以某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品使用情况为研究案例,对上海市药品零差率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品、零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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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保健组织与事业(卫生事业管理))
2013-01-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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