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疾控机构承担《食品安全法》赋于职责的能力分析
@@ <食品安全法>已于2009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有对食品安全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对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等职责.为评估疾控机构承担的<食品安全法>所赋于职责的能力,我们对马鞍山市及所辖县、区疾控中心进行了相关评估分析.
疾病预防控制、食品安全、能力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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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5(营养卫生、食品卫生)
2011-05-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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