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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5-605X.2016.05.007

修城“不积极”--明代筑城史的重要一面

引用
从湖广等地的情况来看,有明一代,偏安之地城池迟迟未建、安定时期任其圮坏等“不修城”的情形颇为常见。官民财力匮乏、不利的地形环境、官员因循苟且、舆论习于将修城视为劳民伤财等不利条件限制之下,各地官民修城消极懈怠的状况相当普遍,近乎世风。这种始终无法消除的消极因素对明代的筑城政策及其实施产生了多方面的影响:明前期修筑、维护城池主要限于驻军各地,对于其他众多普通州县并未从严要求,以示体恤民情,以免招致民怨;明廷对各地修城频频申令、施压,但收效欠佳;各地往往迫于“寇盗”威胁及上司督责的压力才兴工修城,而前者的作用尤为突出。学者所谓明代“一贯积极、严厉的”筑城政策促成了各地广修城池的看法似乎并不完全切合史实,一些流行已久的相关认识亦有修正、澄清的必要。

修城、筑城政策、城防、明代

K248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明清时期冀鲁豫乡村的堡寨与社会变迁”2015M581312的阶段性成果。]

2016-10-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5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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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史学

1005-605X

34-1008/K

20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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