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605X.2010.04.010
众存产业与明清徽州宗族社会
众存产业是众存公有与房派份额互为前提的业态形式,系宗族内部以房派为主体的血缘性和水平性结合,属于前组织化的产业形态,主要依靠契约关系予以维系.明中期以前,众存产业和众存关系是传统徽州宗族经济和宗族关系的原始体现.明中期以后,众存产业是徽州宗族实体形成乃至发展壮大的现实经济基础.明清徽州民间众存关系的发生具有深厚的社会学背景.
明清时期、徽州、众存产业、众存关系
K248;K249
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明清徽州契约关系与民间秩序》的阶段性成果,项目07SFB3006
2010-09-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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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7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