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4182/j.cnki.j.anu.2022.02.011
论行政控权的技术路径
由于外部监督机制功能发挥受限,来自行政系统内部的行政控权成为实现法治政府规范公权力要求的重要方式.既有行政控权机制缺乏对具体行政过程中行政人员非法用权的关注,直接影响了行政控权的实效.通过中立性、客观性的技术路径,行政机关能够实现对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的规制功能,并催生规范决策、执法的动力.有效的技术路径减少了行政过程中的非法用权现象,弥补了既有控权机制的不足,能够迅速推进行政控权的功能实现.建立内部多级别开放系统、设置独立的专门技术部门和形成技术路径法规是顺利推行技术路径的必要保障.技术路径自身也有功能限度,既无法完全代替行政人员的作用,也存在监管盲区.行政控权功能的实现需要依靠制度建设、行政人员职业素养的提高和技术路径的协作.
行政控权、行政自制、技术路径
50
D912.1(法学各部门)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吉林大学廉政建设专项研究课题
2022-03-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86-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