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4182/j.cnki.j.anu.2020.01.001
刘勰“文以明道”中的情志主体论
简单地认为古代文道论中缺失主体地位的现代看法是极不准确的.刘勰的“文以明道”观是中国古代“文以载道”理论原型的第一个明确体系,也是第一次明确论述了文道关系中的创作主体问题.刘勰大量论述了心、志、情在创作中的作用,通过“原道心”与“原道”相勾连,通过“志与道申”将志道相贯通,通过“为情造文”将情道相统一,可以将其命名为建构了文道关系中的“情志主体论”.
刘勰、文以明道、情志、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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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206.09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8AZW001
2020-06-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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