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4182/j.cnki.j.anu.2018.05.014
电视版权引进的商品化逻辑与公共品博弈
国际模式制作公司通过将无形的节目创意有形化为模式,再经由版权合约的商业规制将模式元素固定下来,从而突破节目作为文化公共品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限制,将节目模式转化为商品;在节目模式全球商品链的形成过程中,跨国公司通过积累版权资源,获得独占性地控制创意内容的供给和流通的权利,建立起跨国生产网络和相应的治理结构.版权引进使国内的节目生产者被制度化地卷入节目模式商品链的下游,受制于国际资本对市场收益的掌控,并承担着风险和损失.在传播全球化的权力关系中,中国的电视节目生产更应坚持本土文化的主体性,进而建立起自主的媒体文化话语体系和文化自信.
综艺节目模式、版权引进、公共品、商品化
46
G22(广播、电视事业)
2018-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107-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