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4182/j.cnki.j.anu.2016.04.015
农地股份制:中国农村集体土地市场化的实施路径
我国当前农村集体土地的利用与开发有着零碎化经营、低效率经营、市场流转局限等特点,结合国情寻找一条既能够实现集体土地市场化,又不会破坏其与生俱来的社会保障属性的路径至关重要.农地股份制不仅可以突破集体土地流转市场的四重局限性、破解农民“失地=失去社会保障”的难题,而且可以和现行土地承包责任制进行有效衔接、提供自下而上的农村社会转型动力;既符合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又能够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具体实施.采用“土地股份化十土地承包经营权永久化十组织形式市场化”的实施路径既能够激发农民的自由、平等价值观,叉能够实现农地资源与土地财产性权利的优化配置,进而实现我国在农村社会转型中对公平价值与效率价值的兼顾.
农村社会、集体土地、股份制、实施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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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02.2;D912.3(农业经济理论)
中国法学会部级自选项目CLS2015D018;教育部重大招标项目13JZD007;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14SFB50030
2016-08-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490-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