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4182/j.cnki.j.anu.2015.02.003
未决犯认罪示众问题
当前我国未决犯认罪示众形式主要有传统媒体制作和播出来决犯认罪的节目、新兴媒体所主导的网络反腐的过度曝光、公权力机关主导的“公开逮捕”和“公开审判”.让未决犯认罪示众违反现行法律、背离人道主义、彰显符号暴力.示众主要源自“耻辱刑”传统,认为其符合民意、有助于普法宣传、符合行政公开和司法公开的要求也是这种行为屡禁不止的动因.彻底根除各种形式的示众行为不仅需要通过立法救济保护未决犯的合法权利,而且要加强对公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同时树立尊重人格尊严的法治意识.
未决犯、认罪示众、媒体、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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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06;D90(信息与传播理论)
2015-05-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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