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权力的基本形式及其合理性限度
教师权力是教师作为专业教育者引导和教育学生的权力,是“教育者”这一特定角色赋予教师的一种教育性力量.教师权力不是教师个人所拥有的特权,它的使用必须遵循教育的道德性和逻辑性,才能获得自身的合理性.在教育过程中,教师权力表现为三种基本形式,惩罚、权威以及规则,明确它们的合理性及限度是教师正确运用自身权力的前提和基础.
教师权力、惩罚、权威、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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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51(教师与学生)
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重点资助课题“教师权力的现代困境及合理性建构:教师专业伦理的视角”B-a/2011/01/040
2015-01-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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