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435.2011.03.010
商标合理使用:理论探赜与我国制度建构
作为商标侵权的一种抗辩事由,合理使用理论产生于美国1946年<兰哈姆法>的规定,成形于1992年"街边新仔"一案的判决.此后,在"海滩男孩"案的判决中,商标合理使用理论得到发展与完善.美国的立法与判例确立了两类商标合理使用,即"第一含义合理使用"与"第二含义合理使用",两者适用的对象不同、构成的要件不一.商标合理使用制度应当在我国<商标法>中予以确立,具体来说,首先要区分两类合理使用行为,然后再对其适用对象与构成要件分别作出明确规定.
商标舍理使用、传统合理使用、被提及合理使用、适用对象、构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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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23(民法)
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AHSK07-08D86
2011-09-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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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9-303